根据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粤府令第301号)及《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》规定,经过报名、资格审核、考试、体检和考察等程序,拟聘用吴国栋、黄宇潇等2名同志为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(详见附件),现按规定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间,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反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本单位印章。
公示时间: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地 址: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10楼-14室
联系电话:0769-22836529